一、关于本用户协议的说明
本用户协议双方为天津金沃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沃斯”)与用户,本用户协议具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效力。本用户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金沃斯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博弈说明或其他文件。所有上述文件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在使用金沃斯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金沃斯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金沃斯官网(www.gveoe.cn)公布后,通知予用户。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否则视为用户同意相关变更。用户对于规则变更前的违背新规则做法应当在新规则公布后立即更正,执行规则以更新协议内容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用户确认本用户协议后,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金沃斯用户协议》”后,本用户协议即在用户和金沃斯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用户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金沃斯客服咨询。
请注意:(1)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用户协议,只要用户点击协议正本下方的“我已阅读并同意《金沃斯用户协议》”按钮并按照金沃斯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正式用户(下称“注册用户”),用户的行为即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用户协议;(2)本协议不涉及用户与金沃斯其它用户之间因网络服务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3)金沃斯建议用户按照网站的要求实名进行注册,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及地址等信息,以便金沃斯更好的为用户提供服务。
二、服务内容
金沃斯为注册已付费用户提供网络培训服务,目前包括以下六种套餐服务:
1.(1-9年级)全外教+金沃斯学习平台课程包(1对1人;1对3人;1对4人);
2.(英语启蒙学前)全外教+爱乐奇学习平台课程包(1对1人;1对N人);
3.(1-6年级)读写提高班+爱乐奇学习平台课程包(1对多人);
4.(1-6年级)专项短期自然拼读、口语突破课程包、寒假班/暑假班/集训班等其他短期课程;
5.(1-9年级)外/中教公开直播课,中教精品直播课,中/外教互动直播课(1对多人);
6.(1-9年级)全外教+专项课程包(1对1人;1对N人)。
用户具体的服务内容由附件具体约定,本协议附件为协议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协议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服务费用
1.注册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套餐,每种套餐均有不同费用标准,每种费用标准包含不同的服务内容。金沃斯有权对服务费用及所提供内容作出调整,并于金沃斯网站上以公示的形式生效。服务套餐的费用标准及所包含的课程内容与服务项目以实际购买时网站所示内容为准。2.所购买的服务套餐将于注册用户付清全额费用后开通使用。3.注册用户所支付的费用仅包含所购买的服务套餐,而不包含网络信息费、电话费等。
四、用户信息
用户在完成缴费时向金沃斯提供学员信息,由金沃斯填写用户信息表(附件),本协议附件为协议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协议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服务使用规则
1.注册用户购买服务套餐成功后,即获得相应的服务,具体规则以金沃斯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
2.金沃斯提供的服务全部采用网络自助预约形式,不提供电话预约等形式。
3.因注册用户原因导致服务取消或变更调整的,责任及后果由用户个人承担。由于金沃斯的原因,导致预约的服务无法正常进行,金沃斯有义务进行相应的补偿。详见本协议第五章第4、5条和第九章第4条。
4.计费开始、结束时间
购买套餐服务1、2、6(详见本协议第二章)
(1)自付费日起,为付费用户提供服务(包括资料发放、及用户帐户、套餐5增值课程服务的使用等);(2)默认计费开始时间为校历支付周次周周一;(3)用户可申请支付周开课,计费开始时间为支付周周一;(4)因用户自身原因无法开课学生可提出延迟开课申请,延迟开课不能超过4校历周;(5)特殊申请超过4校历周延迟开课,该订单不可申请退款;(6)结束课程时间为自计费开始周起,向后推等同购买课程时长周数的校历周周日(特殊情况如延课除外);(7)因金沃斯原因影响了学生课程无法进行,课程结束时间向后顺延等同时间;(8)购买套餐服务班型1对1人,全外教课程提前48h以上请假课程可申请补课,每学期限1次;(9)购买套餐服务班型1对2人及以上,因自身原因在2校历周内无法正常上课的情况,结束时间不可向后顺延,可保持原班。全外教课程提前48h请假学生可提供缺席课程录屏服务。
5.冻结课程服务
(1)购买套餐服务1、2、6(详见本协议第二章)因用户自身原因在2-4校历周无法正常上课的情况,金沃斯提供课程冻结服务;(2)课程时间向后顺延不可超过4校历周,超过4校历周后按课程消耗计算;(3)需要用户提出冻结课程申请,填写冻结课程申请表。冻结课程期间内,所有用户权利将随之全部停止(包括资料发放、及用户帐户的使用等);(4)冻结恢复上课学员会根据学生水平重新安排班级,不能要求保证原班原外教;(5)每学生每学年可提出1次冻课申请。
六、用户义务与责任
1.所有用户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向其他用户或其他第三方转让、出借、许可使用、出售全部或部分本服务;(2)侵害金沃斯的企业声誉、信用、商标权、著作权等各项合法权利;(3)妨碍金沃斯提供服务的行为;(4)利用金沃斯服务进行营利及投机行为;(5)犯罪行为及与犯罪有关的行为;(6)使用不恰当语言或行为侵害本站老师合法权益的行为;(7)用户本人或通过代理人通过任何方式与老师个人的联络行为;(8)用任何方式打探或窃取金沃斯商业机密的行为;(9)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10)其它金沃斯判断为不适当的行为。
2.所有用户承诺:
(1)遵守所有关于使用网络服务的法律法规规定、网络协议、程序和惯例;不得利用金沃斯网络教育平台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①任何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信息;②不利于国家团结和社会安定的资料;③任何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④任何教唆他人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资料;⑤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信息资料;⑥损害金沃斯声誉或商业利益的信息。(2)未经允许,不得对金沃斯网络教育平台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3)不得对下载的教学视频进行传播、流通及用于商业用途等,不得侵犯视频中教师及其他学生的肖像权;(4)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5)其其它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禁止实施的行为。如果用户的行为违背本协议第六章第1条和第2条,金沃斯可以做出独立判断并有权立即取消用户资格且不退还剩余课程费用。用户应对自己在金沃斯上的违法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基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
(1)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产生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网络信息费及电话费等;(3)在注册时按照注册提示提供准确用户名和密码以及所需的个人真实资料;(4)在个人的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用户应及时更新自己的注册信息,保证其个人资料的详尽和准确。所有用户输入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作准确表明了用户的身份,并作为金沃斯提供所有服务的有效身份依据。
4.用户的账户密码和安全性
(1)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金沃斯的正式用户后,应当对自己的用户名(亦称帐号)、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用户的密码只能由用户自己掌握。用户可以通过金沃斯网站随时更改密码。(2)由于本站非实名验证会员制对于用户因帐号或密码泄露造成的各种损失,金沃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用户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户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金沃斯。用户须自行负责对用户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该用户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用户不可撤销的同意:(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金沃斯,并授权金沃斯将该信息同步给有权部门;及 (b) 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服务。金沃斯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您理解金沃斯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金沃斯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禁止劝诱
用户明确了解并同意,用户不得唆使、劝诱金沃斯(及关系企业)的员工、老师、顾问与金沃斯终止或解除服务关系,或由用户自己介绍他人予以雇佣(无论正式、兼职、约聘)的任何职务。如有违反,用户应承担金沃斯为填补该职位空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并赔偿金沃斯因此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及惩罚性违约金(以该员工离职前年薪的三(3)倍计算)。
七、金沃斯的权利和义务
1.金沃斯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网络教学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2.对用户在注册使用金沃斯中所遇到的与注册或交易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金沃斯应及时作出回复;
3.对于用户本协议第六章第1条和第2条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金沃斯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金沃斯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
4.金沃斯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向用户提供服务,不得随意中断或停止提供该项服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金沃斯的原因使本站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或服务中断或停止等,金沃斯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金沃斯会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用户免受经济损失。
5.金沃斯网站内以任何形式表现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表格、电子邮件等)的著作权,由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用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金沃斯的包括教材、电子课件在内的任何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翻录、复制或从事其他任何违反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对侵犯作品知识产权的个人和组织,著作权人将依法追究其民事及/或刑事责任。
6.金沃斯享有对用户网上活动的监督和指导权,对凡是从事网上非法活动的用户,有权终止所有服务。
7.许可使用权。金沃斯对用户在网上发表的供学习交流的作品,享有独家的出版、发行、复制、发表、修改、改编、翻译、汇编等著作权权利。用户以此授予金沃斯及其关联公司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金沃斯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的全部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交易行为数据及全部展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8.用户理解并不可撤销的同意金沃斯会在用户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金沃斯cookies。金沃斯允许那些在金沃斯网页上发布广告的公司到用户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 cookies 。在用户登录时获取数据,金沃斯使用cookies可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果拒绝所有 cookies,可自行设置。
9.金沃斯将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在认为必要时可以单方面修改用户协议。本用户协议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放弃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用户协议的变动。当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用户协议的内容为准。
金沃斯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网络课程的任课教师,该教师如与宣传材料不符以实际任课教师为准。金沃斯将最大限度的保护用户的教学质量。
八、服务终止
1.用户终止
用户在购买课程后,如欲申请退课及退费,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退款退费原则:
客户可以以书面或电话拨打金沃斯官网客服电话方式在购买课程后一个月内(即购买课程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费,公司将根据第八章第1条第2项退款条款的规定扣除必要费用,并将剩余款项退还给客户。
(2)退款条款:
①客户在开课之前申请退费的,学费全额退还给客户;
②客户在开课(含开课当天)后申请退费的,金沃斯在审核通过客户退费申请后将扣除已经消耗费用,将剩余款项退还给客户;
③购买套餐服务2、3的用户(详见本协议第二章)退款,除扣除已消耗费用,报读学年课程,按照爱乐奇官方标准,扣除1200元教材平台账号费用,学期课程扣除600元;
④如果客户以折扣价购买课程,退费时如上课时间不符合所享受折扣的规定,则不享受该折扣;已消费课程将按照课程原价或按照已上课程时间应享受的折扣计算,在总缴费金额中扣除后将余额退还给客户;如果客户以金沃斯代金券购买课程,则客户申请退费的,代金券部分不可折合成现金退款;
⑤如果客户在购买课程包时公司额外赠送了其他课程或礼品(含抽奖礼品),在扣除上述费用之后,还将扣除已消费赠送课程的金额或礼品等值金额;如果客户未消费赠送课程,将不扣除赠送课程等值金额;客户不得要求将赠送课时或礼品折合成现金一并退费;
⑥退款时,金沃斯有权从退款中直接扣除发票金额中未消耗课时金额的6%,以支付相关税费;退款金额将按照用户向班主任(或课程顾问)提供的银行账号,退还给用户;
⑦购买特殊优惠班型条件课程,如团购、满班折扣,成团学员需要在同一班级内上课,要求级别、上课时间、课时长相同,如团中任1人员申请退款,其余学生剩余课程将不再享受团购价格,按常规费用计费。
⑧以下情况订单不可申请退款:
购买课程1个月之后(即购买课程之日起30日外);特殊申请超过4校历周延迟开课(详见第五章第4条);购买课程时间不足四周;
(4)用户可向金沃斯提出注销金沃斯注册用户身份,经金沃斯审核同意,由金沃斯注销该注册用户,用户即解除与金沃斯的用户协议关系。但注销该用户账号后,金沃斯仍保留下列权利:A.用户注销后,金沃斯有权保留该用户在金沃斯网站相应的活动记录;B.用户注销后,金沃斯有权保留该用户在金沃斯网站记录的个人信息;C.用户注销后,如用户在注销前在金沃斯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的行为,金沃斯仍可行使本用户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2.金沃斯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金沃斯可以随时终止服务:
(1)在用户违反本用户协议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时,金沃斯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并删除账号、密码等信息。在此情形下,用户若以购买课程服务,已缴纳的并且已经消费的课程费用不予返还。金沃斯将在终止服务时通知用户。但如该用户在被金沃斯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金沃斯用户的,金沃斯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2)金沃斯发现用户注册数据中内容是虚假或不存在的,金沃斯有权随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如金沃斯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金沃斯有权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金沃斯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3)用户协议更新时,用户明示不愿接受新的用户协议的;(4)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可预见、或可以预见但不能避免并或克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堵塞或中断、黑客袭击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5)其它金沃斯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在上述情况下,金沃斯不就终止服务而对用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终止服务后,用户没有权利要求金沃斯,金沃斯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提供未完成的服务给用户或第三方。
九、责任范围
1.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金沃斯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金沃斯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A.对于用户因帐户或密码泄露造成的各种损失;
B.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因金沃斯的原因使本站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或服务中断或停止等;
C.金沃斯依据本协议第八章第2条终止服务时;
2.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金沃斯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对金沃斯提供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等。
3.金沃斯拒绝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金沃斯不担保其服务一定能够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其服务不会因各种客观原因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均不作担保,由用户自己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风险和责任。
4.用户理解并同意,因金沃斯过错导致用户不能享受相应服务,金沃斯承担相应责任的最高限为用户实际支付的全部费用。
十、隐私权制度
1.适用范围:
(1)用户注册金沃斯账户时,用户根据金沃斯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2)在用户使用金沃斯服务,参加金沃斯活动,或访问金沃斯网页时,金沃斯自动接收并记录的用户浏览器上的服务器数值,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等数据及用户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3)金沃斯收集到的用户在使用金沃斯的有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课程、预约课程、上课等行为;
(4)金沃斯通过合法途径从商业伙伴处取得的用户个人数据。
2.信息使用:
(1)金沃斯承诺不会向任何人出售、出租、出借或无偿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用户的许可;(2)金沃斯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任何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金沃斯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用户协议,查封其账号;(3)为服务用户的目的,金沃斯可能通过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金沃斯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用户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后者需要用户的事先同意)。
3.信息披露:
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户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3)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4.信息安全:
(1)金沃斯账户有安全保护功能,请妥善保管用户的账户及密码信息;(2)如果用户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金沃斯账户及密码发生泄露,请用户立即联络金沃斯客服,以便金沃斯采取相应措施。
5.Cookie的使用:
(1)通过金沃斯所设Cookie所取得的有关信息,将适用本政策;(2)在金沃斯上发布广告的公司通过广告在用户计算机上设定的Cookies,将按其自己的隐私权政策使用;
6.编辑和删除个人信息的权限:
用户可以点击“会员中心”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编辑和删除,除非金沃斯另有规定;
7.政策修改:
金沃斯保留对本隐私权制度作出不时修改的权利,隐私权政策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一、法律与管辖
1.本用户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发生本协议部分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解释,本用户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对金沃斯和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前提下应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